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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4-20 信息来源: 字号:[ ]

(2019年3月28日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共治力度得到加强,手段方法不断创新,各方责任基本落实,大气质量逐年改善,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大气污染防治区域不平衡,防控短板问题仍然较多,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为切实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向深入,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高质量赶超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依法做好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提出的“保障公众安全、推进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等立法宗旨的客观需要;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统筹转变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幸福感。

    二、强化短板补齐。要着重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现实情况出发,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一要补齐治理的短板,针对大气污染成因、问题不同的特点,坚持从强化大气污染源解析入手,“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简单化”,不搞“一刀切”,要把短板找准,把重点抓牢,把问题解决。尤其是针对我市煤炭消耗量大、产业结构不合理、“低小散”企业数量众多等结构性问题,狠下决心从源头上、根本上进行调整、扭转和解决。二要补齐技术的短板,通过工艺改进、技术改造等,推广适合产业、行业特点的绿色、环保技术,避免让企业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有效提高企业自觉治理的积极性。三要补齐监管的短板,改变以往“运动式、人海战、一阵风”的监管方式,更加重视源头的引导、预防、化解,更加重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来强化执法监管能力,提高监管质量水平,切实增强防治工作实效。

    三、强化综合施策。针对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治理任务艰巨的特点,防治工作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大会战”,更要打“持久战”。一是依法治,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着力做到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二是综合治,要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快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三是长效治,优化防治规划,加强科技创新,增加财政投入,健全完善制度,既要立足眼前治标,又要着眼长远治本,着力构建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与格局。四是全民治,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市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宣传普及,增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法治意识,切实强化企业防治的主体意识,提高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共治意识,着力形成“政府加强管,企业自觉管,社会共同管”的“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要加快地方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体”,扎实做好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按照“抓重点、可操作、能管用”原则,注重问题导向,明晰各方责任,通过地方立法,着力构建“以防为主,以控为要,以治为本”的监管体系,确保法规条款有效补齐法律中、工作中的短板,提高条款落地见效的针对性,使法规更加具有湖州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的底色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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