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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域开展剿灭劣V类水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18-07-25 信息来源: 字号:[ ]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全域开展剿灭劣V类水的审议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好审议意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域开展剿灭劣V类水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进一步重视水岸同治、综合施策,制度构建、长效管护,全民助推、公众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攻坚、抓河长制落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城乡环境持续改善,以治促转成效初显,全民共识有效形成,全域剿灭劣V类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是小微水体水质容易反弹。主要是小微水体较封闭、流动性差,换水不及时,水质极易受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随意在河道池塘里洗涤倾倒;日常巡查不够及时,基层工作经费不足,长效保洁管理压力较大。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主要是化肥农药使用量大,氮磷渗透进河道;渔业集中养殖规模大,尾水排放污染比较严重;河道水体富营养加剧,太湖蓝藻已呈现爆发趋势。部分城市内河水体浑浊、泛黄、蓝藻易发高发、感观不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三是雨污合流不同程度存在。主要是住宅阳台雨污未分流,洗衣用水直排雨水管比较普遍;建筑工地、洗车店、餐饮店等污水直排量较大;部分老旧管网破裂,污水渗漏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管网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主要是农村污水管网尚未全部接通到户,有的运行维护不够到位;个别乡镇污水厂处理标准不高,各地处理能力还不够平衡;南郊结合部封闭区块、福利院河周边租住人员聚集,缺少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和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

为此,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要清醒看。湖州作为“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如期兑现治水攻坚战的承诺仍需砥砺前行。要充分认识到水体污染既有长期形成的历史原因,如粗放的生产方式和不良的生活习惯;也有近年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如截污纳管力度不大、农药化肥大量使用、种养殖业过度发展,以及各类建筑工地、码头等污水直排等。虽然前期工作有思路、有作为、有成效,但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不能因局部的亮点而忽视面上的盲点,更不能因阶段性成效而忽视水体易反弹的特性。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推进治水工作。

    二要科学治。要坚持内外共治、标本兼治。既要加大对城市内河、微小水体治理力度,也要高度重视太湖流域防治工作;既要采用“拦、捞、治”等有效方式“治标”,又要通过加快工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智造、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治本”。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联治。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化肥等农药的减量力度,强化渔业尾水治理;针对城市内河水质污染,强化监管码头、建筑工地、洗车餐饮等场所污水排放;针对城郊结合部封闭区域,结合区块实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纳管。要坚持问题导向、科技治水。围绕我市治水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加快小区阳台雨污水分流试点,加强同科研院校单位协作等形式,提高治水的精准性。

    三要长效管。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的体制,压实目标责任,深化“河长制”运行,强化日常巡查,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健全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保障,落实长效治水专项资金,特别是太湖流域蓝藻治理和沿岸水生植物的种植等,市财政要落实一定的资金。要强化依法治理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健全落实问责、通报、奖励等考核机制,务必做到上下全覆盖、无遗漏。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示范作用,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五水共治”的良好格局。

责任编辑: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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