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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意见
发布日期:2018-07-25 信息来源: 字号:[ ]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实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网络初步建成,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但是,与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仍显不足,文化自觉有待提升;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产品供给有待丰富;基层人才和投入较为短缺,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文化自觉。要注重规划引领。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总体布局。要加强宣传教育。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探索把“一法一条例”纳入党校培训内容,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要强化统筹协调。立足“大文化”视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发挥综合考核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努力形成协调联动、整体发力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文化惠民。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等新要求,把握新时代传媒种类多样化、传播方式多途径的特点,积极开发彰显时代特征、体现差异发展的公共文化产品,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要加强供需对接。以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导向,健全公共文化供需对接机制,制定供需目录,创新服务手段,探索运用“菜单式”“订单式”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优秀文化产品。要发挥阵地作用。充分运用“文化礼堂”“城市书房”“湖上云”等文化阵地和特色品牌,最大程度地盘活公共文化资源,增加文化产品供给,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效益发挥的最大化。要善于借力发展。抓好与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有机结合,破解要素制约,推动资源整合,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合理配置。

    三、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增强发展动力。要夯实基层队伍。把文化队伍建设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让文化人才享受同等的人才政策。创新文化人才招引机制,改变当前重理论笔试、轻专业测试的现状,真正把实用性强、技艺水平高的文化人才招引进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探索基层文化员定向培养、基层文化队伍“两员”制度,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保障基层文化干部专职专干、集中精力。充分发挥民间人才的作用,壮大志愿服务团队,形成专兼结合的文化队伍。要加强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条件,加快“城市书房”和农村“文化礼堂”的布局和建设,进一步健全城市图、文、博、美等重大文化场馆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场地,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完善投入机制。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乡镇文化工作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按区域人口规模核定经费总额,尤其是要加大开发区、度假区街道文化工作投入,保障日常活动有效开展。拓宽公共文化投入方式,积极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责任编辑: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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