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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15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号:[ ]

(2017年10月23日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我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环境等较以往有了很大改善,全市建筑业呈现健康有序发展态势。但仍存在建筑产业规模总量不大、违法违规问题依旧存在、危旧房改造治理尚不彻底、建筑工程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发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切实统一思想,形成整体合力。贯彻实施好“一法两条例”,系统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开展工作。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加大“一法两条例”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真正形成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通报情况,遇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互通研究。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针对涉及各县区、多部门的工作,要统筹协调,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提升执法水平。要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工程监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认真解决工程结构、消防、环境等质量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特别要提高居民住宅的建筑质量,同时,加强对城乡危旧房的整体推进力度,使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严肃查处签订违法合同、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建立建筑企业诚信公开制度,尤其要强化履约后的跟踪监督。政府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建管分离、用建分离”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要高度重视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项目保证金缴纳,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应急资金,在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加快产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要围绕“到十三五末,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这个目标,加强政策扶持引导,落实专项奖励资金,集中力量培育能够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建筑企业把握发展机遇,与央企、上市公司联合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全力打响“湖州建造”品牌。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保证工程质量、综合建设周期、实现建筑现代化的需要,可以催生新的产业和相关的服务业。要抓紧落实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试点任务,探索形成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从设计开始、从工厂生产抓起、从现场组装抓起,建设新型人才队伍。要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要创新资本运作模式。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加强同基金公司和银行的战略合作,探索组建建筑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银行业融资机构加大对成长型且有市场、效益好、讲信用的建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认知。要认真开展学法普法。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一法两条例”的认知度,增强政府及建筑各方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要增强建筑业各方主体素质。抓好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鼓励企业良性竞争,帮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现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和质量的双提高。要运用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宣传报道。发挥人大代表、新闻单位的监督作用,对法律政策进行解读,对重大典型违法事件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参与合力,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责任编辑: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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