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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地方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发布日期:2018-09-07 信息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国内首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全程主导、开门立法,创新法规调研、起草和先行审议的模式,依托全市各乡镇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有序参与地方立法,为8月28日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题审议,提供了民意基础和科学依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提前介入,设计问题
  拟定调研提纲,精心设计调研问题,提前提供给调研对象,便于联络站和代表围绕调研提纲精心准备。列入一类项目后,市人大农委就关注跟踪,提前介入,在常委会副主任胡国荣的带领下,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及时组织编制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表,主动对接市农办、法制办、浙大光华法学院专家,根据市委关于完善立法标准体制“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决策部署,确定了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的框架内容。从立法需求、美丽乡村建设管理规划、部门职责、制定《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9个方面,设计立法调研问题,问情、问需、问计于代表和基层,为先行审议创造前提条件。
二、动员部署,上下联动
  人大代表联络站是基层人大工作的主阵地、代表依法履职的主平台。市人大农委注重发挥先行审议职能作用,提出了以联络站为平台,各县区上下联动相配合、立法工作与审议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及时召开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指导、协调联络站征集意见活动的筹备和推进等各项工作,提出了时间、方法、议程“三个统一”和主持人、议程、起草说明、意见记录、分类梳理“五个明确”的具体工作标准,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走进联络站参与立法活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实现代表参与立法和依法履职的良性结合。
三、精心组织,有序参与
  依托联络站开展立法征集意见活动,拓宽了代表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8月初,市人大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代表联络站抓好制定方案、意见汇总和及时反馈等环节的工作。立法征集意见活动在各乡镇代表联络站负责人的主持下,乡镇人大主席对《条例(草案)》作了说明,省、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和县区、乡镇、村干部及基层群众、农村垃圾分拣员、农村污水运维人员,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和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立法需求。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纷纷以普通代表的身份,深入县区乡镇,联系代表选民,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倾听基层声音,并作为联系代表的重要内容。据统计,全市70个代表联络站的863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
四、分析研究,成果转化
  地方立法工作走进代表联络站,是为了发挥代表的作用,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多地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成果的转化。8月上旬历时一周,经各代表联络站汇总,共收到314条立法建议。市人大农委及时整理编印立法工作专报,归纳出认识比较一致的意见建议和存在较大分歧的意见建议,相关内容1.1万多字,发给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供参考。依据这些意见形成先行审议报告,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针对法规草案的难点、焦点问题,将有价值的建议吸收到草案条文中来,进行了21处重要修改,为常委会审议创造了良好条件。不少参加联络站活动的代表说,这样的立法更接地气、更沾土气、更惠民生。这项活动是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立法就在我们身边。

责任编辑: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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