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宪行政、依宪履职的意识,助推法治浙江(政府)建设。南浔区人大常委会把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作为重要载体,要求全区尚未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在8月底前完成首次宪法宣誓,区人大相关委室对宣誓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常态化。 截至目前,南浔区一府一委两院、区级各部门及各镇(开发区)共组织集中宪法宣誓1056人次,宣誓人员范围为2018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作出宪法宣誓制度决定以来,选举产生(表决通过)或任命的在岗在职国家工作人员,率先完成了规定范围的宣誓人员全覆盖。 宪法宣誓仪式的举行,对宣誓者而言是一次直达心底的宪法教育,使得宪法精神、宪法规定入脑入心。庄严的仪式感对每位参加宣誓的人员来说既是激励和鞭策,也是责任和担当,这对于公职人员尊重宪法权威、按宪法规则办事、弘扬宪法精神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将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常态化,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助力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争当法治浙江建设先行地排头兵贡献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