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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大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8-12-12 信息来源:长兴县人大 字号:[ ]

    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它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以来,人大通过不断强化信访工作“四个意识”,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一、立足大局,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坚持人民为中心开展信访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并贯彻落实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意识。明确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二、完善机制,强化工作法治意识。始终注重依法开展相关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保证信访工作有章可循。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实施监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建议类、求决类、涉诉类、意见类信访的处理方法,明确办理时限。确立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促使群众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诉求表达依法理性。   

    三、多措并举,强化工作实效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分类施策。注重对各类信访案件优化分类处理。强化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注重从制度、法律层面协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强化督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督办,促使信访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坚持热情接待,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坚持以负责的态度接待好、处理好每一件信访,决不让信访者失望。

    四、注重学习,强化工作能力意识。在处理信访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信访工作能力建设。重点学习掌握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重提高政治意识和法治本领。不断增强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协调本领。加强与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信访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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