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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大率先出台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办理情况定期报告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8-09-29 信息来源:德清县人大 字号:[ ]

    近日,德清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检法机关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的定期报告会议制度》,这在全省尚属首创。

    今年6-7月,德清县人大常委会组建案件评审工作小组,对2016至2017年期间县公检法机关在办或已办结的85件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了封闭式集中评审。为切实解决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人大对公检法机关的履职监督,决定建立关于公检法机关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的定期报告会议制度。

    该制度分别就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主要议题事项和程序、结果处置等七个方面作了明确。定期报告会议制度规定,会议由县人大法制内司委负责召集,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每次会议主题由公检法机关围绕当前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办理情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并协调确定。会议由公检法三机关分别作专题汇报,并邀请人大代表和相关专家等,围绕有关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履职要求、查摆的问题是否真实到位、提出的解决措施和意见建议是否具有共识性等7个方面开展讨论、询问和审议。必要时就有关重大问题提请主任会议依法提起案件专题评审或起动质询、问政程序。

    该项定期报告会议制度的出台,既是对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创新对公检法机关案件评审活动机制的深化,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定期报告会议制度的施行,将进一步促进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助力解决环境资源执法活动中突出的重大问题和事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永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大监督支持。

    搭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促进代表履职为民。依托财政国库管理系统,开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实时查看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支付情况等功能,全过程跟踪了解预算执行情况。目前系统使用权限已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财经委扩大到全部县人大代表,并在县人大代表服务中心配备专用电脑联通系统,便于人大代表前来查询、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实现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实效。

责任编辑: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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