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概览 工作动态 履职公开 人大会议 服务平台 人大资料 专题专栏
今天是:
南浔区人大出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08-17 信息来源:南浔区人大 字号:[ ]

    人大信访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有效阵地。南浔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制定出台了《湖州市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共十七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人大信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明确职责强责任。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作为具体处理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的职能科室,信访人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信访事项和上级人大转办的信访件都由信访科统一处理。同时,还明确了信访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工作中的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和回避情况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信访科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是明确受理强办理。明确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受理的信访事项有七大类。明确了信访人通过走访、书信等多种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具体处理方式,区人大常委会对依法受理的信访事项,根据具体内容分六种类型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了区人大各委室和“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人大信访办理工作。

    三是明确要求强实效。明确了区人大各委室、其他国家机关负责办理具体信访事项的时限要求,区人大各委室一般应在20日内办结,其他国家机关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承办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进行催办、督办的六种情形和对不按规定办理或因承办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理建议办法,进一步提升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办理实效。


责任编辑:市人大
本站所有权归 ◎湖州人大◎ 所有 浙ICP备18023431号-1
联系电话:0572-2398330 / 0572-2663010 网站地图
办公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