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法院及南太湖新区法院部分法官、市检察院及南太湖新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口头述职和测评的公示 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公正司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将对市法院及南太湖新区法院部分法官、市检察院及南太湖新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口头述职和测评。内容为口头述职对象本届以来履职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定职责情况,实际工作职责履行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等情况以及依法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根据《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述职测评办法》,现将抽签选定的被测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电话号码:0572-3398025 电子邮箱:zjhzjcsfw@163.com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参加口头述职和测评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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