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公正司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对市中级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口头述职和测评。内容为口头述职对象2020年履职情况,包括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接受监督情况、依法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根据《关于组织市法院员额法官、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年度述职测评的工作计划》,现将抽选确定的被测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电话号码:0572-3398025 电子邮箱:zjhzjcsfw@163.com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参加口头述职和测评对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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