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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25 信息来源:市人大法制委 字号:[ ]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拟在3月份举行《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就公开征集听证代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条例(修订草案)》全文见《湖州日报》、《湖州晚报》、湖州人大网站(www.huzrd.gov.cn)。

    二、征集条件

    1.本市年满18周岁的常住人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三、报名方法

    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请登录湖州人大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期满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会人员并通知其本人。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31日。通信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行政中心4号楼;邮编:313000;联系电话:2398173、 2398359(传真);电子邮箱:460509022@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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