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我市201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切实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确定的立法项目更好地反映民情、体现民意,根据《湖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 二、征集内容: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同时提出该立法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的目的、依据,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等内容,并写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建议文本或者有关资料。 四、征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一是将书面材料(一式十份)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湖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邮编:313000);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375112663@qq.com或346956870@qq.com。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