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湖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菁菁主持会议,副主任董立新、曹德平、喻运鑫、胡国荣、沈志华、熊全龙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草案)》,要求有关方面按照抓重点、可操作、得管用的要求,认真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1条”和市委“28条”意见,切实打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组合拳,取得了积极成效。下阶段,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进一步调优产业结构;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以市场化配置改革为路径,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防洪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下阶段,要加大力度,确保防洪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建管并重,推动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再上新台阶;加快磨合,完善防洪防汛应急管理机制;注重统筹,做好水资源管理保护开发文章;立行立改,全面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等18个涉改部门2019年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支出预算、政策和预算绩效监督的暂行办法。 会议以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事项。 常务副市长杨六顺,副市长闵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章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颖,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县局级领导干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还举办了监察法辅导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