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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3-28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

        今天,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湖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菁菁主持会议,副主任董立新、曹德平、胡国荣、沈志华、张兰新、熊全龙及秘书长许学锋、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确保本次修法工作的科学完善,该《条例》将继续提请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施行近半年来,各级政府、文明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动员部署、组织宣传培训、开展配套建设、加强依法监管,市民知晓率不断提升,《条例》宣贯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效果导向,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加快跟进配套,保障法规施行可操作;提高执法水平,彰显地方法规震慑力,为我市建设高水平文明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共治力度得到加强,手段方法不断创新,各方责任基本落实,大气质量逐年改善,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短板补齐、综合施策和法治保障,切实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向深入,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和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以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副市长蒋伟峰、许继清,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县局级领导干部,区县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还举办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辅导讲座。

责任编辑: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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