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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突出重点 明确责任 形成合力 切实做好《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28 信息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字号:[ ]




  10月1日,我市又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实施。为更好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9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菁菁牵头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范庆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志华等参加。




  胡菁菁指出,《条例》的实施,对依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德治法治有机融合、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助力高质量赶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尽快出台配套文件,落实牵头责任部门,特别是在《条例》开始实施阶段,要把握好倡导劝导与依法处罚的关系;把握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法律条文解读的关系;把握好《条例》执行“开门仗”和“持久仗”的关系,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胡菁菁强调,当前重点要抓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要坚持抓重点、有特色、讲方法,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力量、社会力量和职能部门的力量,既要铺天盖地,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有公益广告宣传,也要有重点条文解读,既要注重新闻宣传,也要做好社会宣传,让《条例》入耳入脑入心,力求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监督。

  胡菁菁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将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持续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针对《条例》实施适用性广、坚韧度大的特点,综合运用法定职能,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注重整合各种力量,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强化责任、积极作为、狠抓落实,更好地把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条例》宣贯工作的前期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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